一、游泳池水质标准与要求
游泳池一般分为人工游泳池(室内、室外)和天然游泳场(江、河、湖、海等),游泳场所容纳众多的游泳者,其水质状况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,由于游泳过程中不断有汗液、尿液排出,加上皮肤污垢的溶入使池水不断受到污染,并随游泳者增多而加重。因此,游泳池水质卫生是游泳池场所卫生的主要内容。
按照国家《游泳场所卫生标准》(GB9667-1996)规定,游泳池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2的要求。
表1 人工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值
| 项目 标准值 |
| 池水温度,℃ 22~26 pH值 6.8~8.5 浑浊度,度 ≤5 尿素,mg/L ≤3.5 游离性余氯,mg/L 0.3~0.5 细菌总数,个/毫升 ≤1000 大肠菌群,个/升 ≤18 有毒物质 按TJ36表3执行 |
表2 天然游泳场水质卫生标准值
| 项目 标准值 |
| pH值 6.0~9.0 透明度,cm ≥30 漂浮物质 无油膜及无漂浮物 有毒物质 按TJ36表3执行或按GB3079执行 |
游泳池的初次充水的水质和正常使用过程中的补充水水质,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或规范的规定。游泳池水可循环使用,循环周期应根据游泳池类型、池水容积、使用对象、使用人数和使用频率等因素综合确定。
循环水应经过滤、消毒处理。过滤宜采用压力滤罐。滤速应根据滤料种类、滤罐型式等情况确定(滤前应加混凝剂,也可在滤前增加助凝剂、除藻剂、pH值调整剂;过滤装置前应装设毛发聚集器)。滤料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抗腐蚀性,并不得含有毒、有害物质,一般宜采用石英砂。游泳池水的消毒宜采用氯消毒法(液氯、漂白粉、漂粉精或二氧化氯),加氯设备宜按加氯量5mg/L进行选择。
游泳池应设进水管、回水管、排污管、泄水管和溢流设施等。
二、游泳池水质与健康
导致游泳池水质恶化主要有三个方面:
(1)池水微生物数量的增加,并有病原微生物增殖的可能性。检测结果表明,除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随游泳池人次增加而增多外,HBsAg(乙肝表面抗原)的污染也随游泳人次增加而加重。
(2)有机物负荷的增加,并在加氯消毒时形成卤代烃。水质检测发现,在游泳高峰季节,完全换水式游泳池使用一周后,COD、尿素、氯仿均明显升高。
(3)悬浮物和溶解物的增加,使池水浑浊度增加,产生厌恶感。
游泳池水不洁带来的健康危害最常见的是感染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(俗称红眼病),此外还有游泳池热(亦称游泳池咽炎)、传染性软疣(亦称水疣)和中耳炎;其次是由于氯化消毒时投加过量消毒剂时,使游泳者感到眼睛、鼻腔有刺激,如长期游泳还可引起头发变黄、皮肤干燥等。如管理不善,还可引起脚癣感染。
三、游泳池水质的卫生管理
目前世界各国对游泳池水质的管理主要有两种方法:①以控制物理、化学和微生物指标进行水质控制;②依靠经营规程保证水质,即主要限制游泳人数和提高换水率。
人工游泳池水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给水系统供给,池水应循环净化,水质应达《游泳场所卫生标准》(GB9667-1996)规定;天然游泳池水质应符合现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《游泳场所卫生标准》(GB9667-1996)规定。人工游泳池应设置强制通过的浸脚池(余氯不小于5mg/L)和淋浴通道,并设立洗眼水栓。严禁患有肝炎、皮肤癣疹、重症沙眼、急性结膜炎、中耳炎、肠道传染病等病人进入。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人员应持有“健康合格证”并经过培训,发现患有痢疾、伤害、病毒性肝炎、活动性肺结核、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的“六病”人员应及时调离直接服务顾客的岗位。